Oh! 巴塞隆納!藝術之鄉,商業之都,人潮如蟻的國際大城,高第、畢卡索、米羅、達利、達彼耶思(TAPIES)…藝術家的創作榮耀了巴塞隆納,吸引大批觀光客,附帶越來越惡名昭彰的偷搶犯罪(因為你有錢我沒錢所以我拿你的錢是應該的)。Las Ramblas大道是街頭藝人大本營,大家各憑本事、造型花樣百出,武士、死神、紅魔鬼、小丑、太陽花、失事解體的飛機殘骸和駕駛員、劍客蘇奇洛、扛地球的大力士、玩球技的樹精靈、剪刀手愛德華、花果腳踏車雙人組….,長長一條大道數來,至少就有二十個,造型精采,更勝者直接營造完整情境場景,用心和巧思叫人嘆為觀止。但與觀眾的互動或表演總是短暫的,有些採用挑釁演法,罵髒話指著錢筒喊MONEY,或拿著柺杖道具從背後敲遊客屁股,那些不長進的同樣造型一演數年都不嫌久。
你沒投錢就拿起相機拍照?不行!用強烈的手勢制止你。好,那丟個幾分錢吧,啊!錢太少了不跟你合照,把頭低下來拿盾牌擋住臉,怎樣?就是不給你拍。你是外國人新面孔,敢來搶地盤搶觀眾,哼!送你一個倒豎的大拇指算小小警告;要不,我氣急敗壞脫下戲服瞪著你的眼睛跟你說不要站在我對面演這樣夠清楚了吧?歡迎來到巴塞隆納的街頭!這是現實世界,只有你爭我奪,加上合縱連橫,你嫌我勢利不投錢沒關係,反正後頭還有成千上萬名遊客。這裡的街頭表演,是觀光化的商業,賣給遊客回憶,帶給自己生計。
當然也有例外的。以色列男舞者NIMI(嘿嘿不是西班牙人),精湛的玩球雜技、優雅的肢體動作、藝術性甚高的樹精靈造型,什麼花招都不必耍,也不用去爭奪,就能持續吸引一批又一批觀眾停駐看他的表演,這才是我們要找尋的交流!
神遊記諸神在有點忐忑不安的情形下上場,當然引起來自遊客和其他街頭藝人的注目,比起當地的街頭藝人,我們的表演方式顯得有親和力多了,與觀眾互動也較頻繁持久,只是投錢者比不上人潮的流動,這裡的觀眾大體而言來匆匆去匆匆,彷彿融入巴塞隆納不曾停歇的商業活動,拍照留念才是第一要緊,和亞威農藝術節期間的遊客相較,感覺上,後者是欣賞你的表演,而這裡多半是想找花樣看噱頭。 就如巴塞隆納旅遊地圖上所誇耀的,Las Ramblas大道的獨特風情絕對可以在世界大城中留名,沒錯,而街頭藝人也肯定參與了這份城市文化的自負。當觀光藝術商業如此巧妙而緊密的融合,創造了城市的形象與故事,遊客也好,表演者也罷,只要你曾經過,一片獨屬於巴塞隆納Las Ramblas的鮮明記憶一定會跟隨你。